各系(部)、各单位:
为做好2012年度我院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学院教学型办学定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以“应用型”研究为主的科技活动。在本次立项过程中确立三大倾斜原则和四个重点扶持范围。三大倾斜原则,一是在基础性研究项目与应用性研究项目之间,向应用性项目倾斜;二是在一般研究项目与教改研究项目之间,向教改研究项目倾斜;三是在个人项目与集体项目之间向集体项目倾斜。四个重点扶持范围,一是重点扶持在本院现有专业中探索创建适应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应用型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的项目,二是重点扶持在本院现有专业中探索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项目,三是重点扶持在本院现有专业中探索创建优秀和精品课程的项目,四是重点扶持与本院现有各专业核心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材、教法(含实践教学)改革相关的项目。四大重点扶持范围的基本着眼点是扎扎实实推进本院的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凝练学院的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师生实践创新能力和学院整体办学水平,促进学院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学院启动科学研究项目、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党建与学生管理研究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四类科技项目。
1.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对象主要为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学院重点支持研究独立学院和我院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应用领域的项目。
2.党建与学生管理研究项目申报对象主要为从事党建和学生工作方面的人员。学院重点支持研究独立学院和我院党建及学生管理工作应用领域的项目。
3.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申报对象一般为在校的大二及以上的本科生。学院重点支持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开展的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1.各系(部)、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年度学院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严格把关,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2.申报各类项目的人员应遵循独立学院教育教学规律;所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其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性,能在学院科学研究、教育教学以及党建与学生管理工作中起示范作用。申报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研究工作;所申请的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应用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3.项目实行合约管理模式。申报人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所申报的项目,并在结题前提交研究报告、论文等可考核的成果,方可准予结题和经费结算及报销。
4.2010年度科研课题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等级项目的主持人在申报本期基金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
5.申报人应恪守学术道德,严禁弄虚作假。各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项目。申报人应准确、规范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并将其送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以及本单位的《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并于6月15日送交科学技术处。科学技术处组织评审,并将所拟定的立项项目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四、立项数目与资助经费
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数5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一般为0.5-1.1万元,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数目为17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一般为0.2-1.1万元;党建与学生管理研究项目立项数目为8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一般为0.2-0.5万元;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立项数目为3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一般为0.05万元。
五、其它科技项目的管理
2012年度由学院教师及管理人员申报并被立项的其它科技项目纳入学院统一管理,并视项目级别给予适当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