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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代码:12623 招生批次:本科批
学院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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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文件】关于做好2010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通知

  • 时间: 2013-09-27
  • 作者:
各系(部)、有关单位:
    根据《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试行)》(华农珠江教字〔2009〕27号)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华农珠江教字〔2012〕5号)及《学生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管理实施细则》(华农珠江教字〔2013〕33号)精神,为做好2010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职责。各系和教务处应按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试行)》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要求,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努力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质
量。
    二、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各系和教务处应强化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尤其应强化教学业务培训、指导教师选拔、选题、中期检查、撰写、答辩、成绩评定、总结和归档等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各环节的教学工作质量和效果。指导教师、学生均应当分阶段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进展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检查情况记录表》上。
    三、教学进度计划。各系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进度计划按人才培养方案和校历以及各自实际自行制定。各系应当将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进度计划于2013年10月25日前送教务处备案;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均必须于2014年5月16日前完成。
    四、教学业务培训。各系应当根据《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试行)》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结合专业特点,以专题讲座或开设《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课程(以16学时为上限,计1学分)等形式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业务培训,并保证培训质量。
    五、指导教师选拔与管理。各系应当结合实际,坚持选拔责任心强、能胜任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学位。各系确定指导教师后应当及时将指导教师选拔与安排情况送教务处备案。同时,各系应当建立指导教师指导质量保障动态管理机制。对不认真履行指导工作职责的指导教师,各系应当及时改进或停止其指导工作。
    六、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要求。指导教师指导质量是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的关键。各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履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职责,努力提高指导业务水平,并确保指导思想、精力和时间到位,保证指导质量。
    七、母体学校委派教师和兼职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系(部)可按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实际需要,聘任母体学校教师和兼职教师参与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系(部)要对母体学校委派教师和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母体学校委派教师和兼职教师应当按照珠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要求,加强与所属系(部)的沟通和合作,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教学任务,并保证教学质量。
    八、学生学习要求。各2010级本科学生必须认真按照《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试行)》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的要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课程的学习任务,并保证学习质量。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课程成绩未达到中等(含中等)以上的,均不授予学士学位。
    九、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各系应当以专题形式,围绕学风和安全等主题对学生进行教育,尤其应当建立健全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教学沟通机制,强化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期间的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运行的正常秩序。
    十、诚信教育工作。各系应当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诚信教育工作。指导教师应当加强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诚信质量。学生应当恪守学术道德,维护科学诚信。同时,学生和指导教师均应当签具《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声明》(可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处下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被发现为抄袭、剽窃或其它作假行为并经确认属实的,按《学生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管理实施细则》给予学生和指导教师适当处理。同时,扣减指导教师其指导该论文(设计)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十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各系应当高度重视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完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严禁“因人推荐”,以确保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各系应当于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结束后三天内按专业学生人数的3%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复核和确定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十二、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各系应当按照《教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华农珠江教字〔2007〕09号)文件精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并于2014年6月27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材料送学院教学档案室归档。归档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计划、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教学工作安排、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学生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总结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纸质原件和电子版。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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